(新春走基层)山西长子冬日草莓映红致富路 谱写乡村振兴“莓”好乐章******
中新网长治2月3日电 题:山西长子冬日草莓映红致富路 谱写乡村振兴“莓”好乐章
作者 杨静 张月
冬日暖阳好,草莓采摘忙。3日,走进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南陈镇庞庄村草莓大棚内,绿意盎然,草莓清香扑鼻而来。一垄垄草莓植株排列整齐、生机勃发,一颗颗草莓色泽红亮、果肉饱满,前来采摘草莓的游客品尝着香甜的草莓,享受着新春悠闲时光。
草莓红艳艳,“莓农”笑开颜。管护秧苗、查看棚温……正在草莓大棚里忙活着的付雄旺是这些草莓的“大管家”,“去年10月种植了3亩多草莓,主要有奶油、红颜、天使AE等品种。”
“草莓种植过程中全部使用有机肥,让大人孩子都能吃得放心。”付雄旺说,目前大棚草莓处于成熟期,个大味甜口感好,正值正月里,家长带着孩子前来体验采摘的较多,预计采摘期将持续到5月份。
游客冯康与朋友们正在草莓园采摘,“假期休闲,放松心情。现场采摘的草莓自然成熟,都比较新鲜。”冯康说:“今天收获满满,希望今年的生活也能红红火火、甜甜蜜蜜。”
目前大棚草莓处于成熟期,预计采摘期将持续到5月份。 长子县融媒体中心提供庞庄村地处长子县西南山区,虽然地理位置偏僻,但土壤肥沃,植被丰富,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当地发展“金山银山”风景区的窗口。近年来,庞庄村借助乡村旅游的东风,不断推进“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
庞庄村党支部书记付三文介绍,2022年5月起,在长子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南陈镇的协调指导下,庞庄村流转农户土地,投资25万元左右,盖起两个日光温室大棚用来种植草莓,“预计每年能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5余万元。”
“下一步,村里计划继续完善草莓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将草莓园打造成以游客采摘为主、商超供货为辅的综合性日光大棚。”付三文告诉记者,村里还计划通过线上电商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更多游客来观光采摘。
“希望通过特色草莓种植及康养小镇建设带动乡村游、采摘游、观光游的进一步发展,奏响庞庄村乡村振兴‘莓’好乐章。”付三文说。(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